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所科研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科技人员学历层次及业务素质,结合我所具体用人情况与需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研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省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级别正处级,隶属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址设在伊春市带岭区,是全国唯一设在林业生产第一线的科研机构,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有10个树种的林木良种基地60公顷,全光喷灌育苗基地200亩及各种试验用地320公顷。建所46年来,科研所共主持承担国家、省部、地市等科研课题300余项,获奖成果74项,其中多项达到国内领先和先进水平。有三个树种选优技术标准通过省森工总局技术监督局验收。红松、兴安落叶松、水曲柳、红皮云杉四个树种通过国家林业局优良品种认证,并颁发了证书。
研究开发的木醋液系列产品、桦汁果酒饮料系列产品已获得六项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目前,带岭林业科研所已经发展成为小兴安岭林区集林业科研、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林业科研机构。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将以雄厚的科技实力和优秀的科技成果为林业的全面振兴和经济繁荣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加入到林业科研队伍中,携手共建一片绿荫,开创美好明天!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2009年招聘人员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未受过任何处分。
2、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求实创新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4、具有从事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条件。
5、学历应往届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从事所招专业工作经历在5年以上学历可以是统招专科或本科学历,年龄可在45周岁以下。
五、招聘组织结构
1、所成立招聘考核组,下设招聘办公室。
2、招聘考核组以所长为组长,成员由纪检部门、综合人事及各专业相应专家及技术人员组成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以投票方式择优录用,表决票不少于2/3票。
3、招聘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是招聘工作的具体服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材料审查、沟通和协调工作。
4、参与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与被考核人如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影响招聘工作公平竞争的须回避。
六、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计划
招聘方案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发布。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按要求的时间到所人事科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地提交下列反映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和取得成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
(2)学历(或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
(3)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
(4)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人事科收到自荐材料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核实,必要时也可采取外调、审档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必要的核实,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须报所长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一周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对于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尽快通知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补充完整。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
4、笔试
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有资格参加面试考核。
5、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被考核人自述及对应回答招聘考核小组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反应判断、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思想觉悟等综合情况。招聘考核组在面试中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后,形成考核意见。
急需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学位人员,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6、人选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结果及复查意见,招聘考核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应聘职位1:1的比例择优进行投票确定人选。所长办公会根据招聘考核组确定人选进行研究后,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7、体检
确定的应聘人员需经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8、招聘结果公示
在省人事编制网站对拟确定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凡取消资格或违约出现空额时按名次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与确定的应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受聘人员为其它单位工作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调动的书面意见,否则不予以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特殊情况的,试用期延长到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违纪情形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20日
联 系 人:马玉龙
联系电话:04583437604
网 址:www.dllks.com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迎宾路8号
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专 业 要 求 |
学 历 |
其 他 |
应往届毕业生 |
3 |
林学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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